河北任县九项工作措施加大环保力度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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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发展经济,环保先行”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指导、督促、协助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企业抓好环保工作。确保任县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逐步提高县区乡镇、街道及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事故的发生,推进任县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拓宽渠道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环保、节约意识,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各类考核指标,做好“创模”相关工作,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继续开展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强化污染治理力度,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在2009年的基础上,力争完成任县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同时加大对污染企业等其他行业的监管力度。

  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准入制度,提高门坎,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完善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按步骤、分阶段深入抓好各项普查工作的落实。

  八、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好乡村清洁工程,将生态村创建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邢台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九、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环保工作。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制,为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保障。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协调新闻媒体,营造“破坏环境可耻,保护环境光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发动公众监督环保,参与环保,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需求的满意率。(作者/尹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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