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控现场处罚违法企业

中国环境报
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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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警示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今日正式启动,将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的3家严重超标企业实施断电警示。

  据悉,山西省将扣减3家企业超标期间的脱硫电价,取消其整改期间的焦炭排污费优惠政策。本次断电警示也标志着山西省环境执法从传统的现场执法向全天候、全过程数字化监管迈进,一个集监测、监视和控制三位一体的执法体系形成。

  2009年9月,历时两年建设的山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验收后投入运行,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既监又控”,至此,山西省实现了24小时联网重点监控376家废气排污企业、290家废水排污企业。山西省环保厅曾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了有效审核,对超标排污企业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及时进行了警告,但是,仍有个别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此次断电警示的超标排污企业主要分布在吕梁、太原等市。

  本次专项行动是山西省环保厅按照《山西省重点工业监督条例》的规定,第一次正式启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远程断电警示,第一次将经过有效审核的在线监控数据正式启用于环境执法管理,第一次使用在线监控数据作为证据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罚款处罚,第一次在监控现场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并重点督办。省环保厅负责人称,今后将继续利用这一系统监督重点污染源排放,对违法排污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采取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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