糠醇落水“肇事者”被扣

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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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上月末本月初天津海域货轮相撞事故的“肇事者”中国籍“新福达”轮被天津海事法院依法扣留。
    10月31日晚8时左右,天津港码头发生了一起货轮相撞事故,中国籍“新福达”轮与巴拿马籍“大清河”轮触碰,造成“大清河”轮所载的部分有毒物质糠醇落海。11月5日,大清河船务有限公司以“新福达”轮在此次碰撞事故中存在严重过失为由,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该轮,并要求“新福达”轮的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提供人民币250万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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