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点项目环保审批时限缩短3/4

广州日报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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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明显污染排放的项目将无须办理环保许可

  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今后没有明显污染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如商业销售(化工品除外)、中介、文化等,将无须办理环保许可。并且,村级环保协管员也将参与负责日常监管职责。

  同时环保审批时限也大大缩短。凡属分局审批的市重点项目的报告书项目,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的报告书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据悉,今年4月东莞被确定为省首批企业注册审批改革试点城市,大朗则是全市唯一的改革试点镇。昨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期间,在试点镇注册登记的企业共2736家。通过甄别,环保分局共对1168家发出环保业务告知书。

  该负责人还透露,今后将降低环保许可的准入门槛。凡是未明确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没有明显污染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如商业销售(化工品除外)、中介、文化等,一律取消办理环保许可。而对于没有设立厨房的餐饮业,则由环保分局直接对其办理环保验收核准。

  此外,面积小于200、生产设备较少且没有明显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如小五金厂、小塑胶厂等),在没有影响周边环境的前提下,由原来的报告表改为登记表,并主动派员上门指导企业填报。

  不仅环保审批门槛降低,审批时限也将大大缩短。市环保局该负责人表示,凡属分局审批的市重点项目的报告书项目,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的报告书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拒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擅自恢复生产的,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外公布。”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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