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强化糠醛环境监管废水废渣必须“零排放”

新文化报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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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糠醛市场价格上涨,各地停产糠醛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的情况,长春市各级环保近期将强化糠醛生产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根据长春市环保局的要求,糠醛企业生产必须持有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全面达到环保要求,生产废水、废渣实现“零排放”。糠醛生产企业必须按要求建设事故应急储池。事故应急储池保持空置,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绝不允许挪作他用。糠醛渣棚要采取有效封闭措施,防止糠醛渣外溢扬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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