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南和县(河北)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通过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
一是宣传到位。通过部门联合强势执法、发动群众参与、发挥舆论监督,在全县上下营造了“非法排污,人人喊打”的氛围,对一些污染企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二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分析全县当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的必要性,教育环保执法人员要摆正态度,看清形势,从思想上认识到位,切实做好排污企业的监管。
三是对全县重点企业每月进行两次以上现场监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偷排偷放和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从严查处;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要求其停产治理。
四是对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废水超标排放的单位,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五是抓好项目验收工作,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验收,不得以试生产为由长期超标排放,同时与工商部门协调,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办理正式工商营业执照,提高企业环保验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