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流通行业期待法治化洗礼

中国汽车报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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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风。这股新风也正在劲吹汽车业。多年呼唤“去政策化”、用法律引导行业发展的汽车业,正迫不及待地迎接这场法治化的洗礼。 早在两个月前召开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年勇就曾提到,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正在推动汽车产业的立法工作,改变过去传统的宏观管理模式,让法律覆盖汽车产业发展的全过程。而后,在第五届全球汽车论坛上,中国机械联合会会长王瑞祥也提到,今年中国汽车行业的反垄断事件被视作汽车业管理方式发生转变的一个重要信号,以政策调控为主要方式的中国汽车行业管理方式正在向着法治化转变。

  一直以来,我国重生产轻消费的观念左右着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和政策走向。相比上游生产端,下游消费端存在的政策法规标准滞后于行业发展、部分领域尚处在法律真空期、从业者法制观念淡薄、纠纷解决无法可依等问题更为突出。就如,确立了我国当前汽车市场销售模式及行业格局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尽管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客观上却造成了厂家多年来凭借资源掌控权,肆意侵犯经销商作为经营主体的权利,这些行为已阻碍我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近日举行的201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年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针对刚刚实施的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说,此举意在放宽准入营造公平的竞争市场环境,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必然结果。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也将及时完善法规标准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以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制化的营商环境为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汽车流通行业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

  而在年会多个分论坛上,笔者深切地感受到汽车经销商、后市场从业人员对于反垄断调查等涉及法律方面的话题更为关注。他们一方面期待行业加快法治化进程,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又困惑于自己在日常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担心如果政府管理放得太开,会不会又滋生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普法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汽车流通行业的工作重点,让从业者既要懂法又要守法,从而增强行业自律。比如,最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邀请法律及汽车行业专家,逐一对汽车品牌的商务政策进行合规性调研,并形成中国汽车品牌商务政策合规性的研究报告。在这一调研过程中,参照的正是《反垄断法》。

  显然,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仅仅放是不够的,要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既要做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的有限政府,又要做该管的事必须管起来的有效政府。

  行业自律以及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重构,会让汽车流通行业的这场法治化洗礼走得更远,意义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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