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河北省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

生物质能观察
2020-12-21
阅读次数:1628
阅读字体 【
一、河北落实0.75元电价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

2020年生物质发电领域出台一系列新政,对生物质发电补贴做出了新的调整。

其中,《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提出“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 2020 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 2021 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该方案并没有明确具体措施与分担比例,让很多企业对生物质发电投资进入观望状态。

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提出“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进入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阶段!

生物质电价补贴的国补与地补分担,加上国补的利用小时数核定,让生物质发电补贴进入了退坡阶段,尤其是地补的分担机制,更让投资者望而却步,各地区财政实力存在较大差异,且各地区政府能否落实补贴资金也是未知数。

2020年12月14日,河北省政府对生物质发电补贴新政的落实迈出了“第一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同时附有《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文。

文中明确,“充分挖掘现有9处生物质发电厂潜力,提高秸秆发电能力。同时要求,河北省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生物质发电、秸秆沤制沼气发电项目,落实每千瓦时0.75元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量实行全面收购。”

明显看出,河北省已经率先对生物质发电新政做出响应,落实了0.75元的标杆上网电价,同时提出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量”实行全面收购。

该方案的印发,不仅会促进河北省生物质发电的健康有序发展,也会为全国其他省份对生物质热电产业发展起到一个表率示范作用。

二、降低秸秆还田,提升能源化利用

《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重要举措中指出,要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从方案的附表1“全省及各市、雄安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直接还田率、离田利用率任务分解表”中可以看到,2019年,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36%,其中直接还田72.8%,离田利用27.2%,离田中能源化利用5.75%;到2023年,要基本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其中直接还田降至62%,较2019年降低10.8%,离田利用升至38%,较2019年上升10.8%,离田中能源化利用上升至11.75%,较2019年上升6%,上升幅度高达51.1%。

在数据中可以看到,还田利用的降低量补充到了离田利用当中,而离田利用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能源化利用,虽然能源化利用占有比例还远低于饲料化利用,但上升幅度已经大幅超出其他利用方式。

方案在“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中”提出,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同时要求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给予支持。”

三、大力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

《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对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发展描述比较详细,要求“秸秆+粪污”收集式运营为主要推广模式,以集装箱式干发酵技术为重点”。

以“秸秆+粪污”收集式运营为主要推广模式,2021年支持建设13处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附表2),新增发酵池容6.11万立方米,新增产沼气能力1613.04万立方米/年,新增秸秆能源化年利用能力7.33万吨。
沼气工程项目分别分布在河北省邯郸2个、邢台2个、石家庄7个、衡水2个。

以集装箱式干发酵技术为重点,到2023年共支持建设15座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附表3),新增秸秆处理能力270万吨,新增产气能力3亿立方米。到2023年,全省沼气、生物天然气年均产气规模达到3.1亿立方米。
生物天然气项目分别分布在河北省邯郸9个、秦皇岛1个、唐山1个、衡水2个、沧州1个、保定1个。方案中还提出,“产业基金要更多投向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

四、积极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建设

《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将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建设同样作为了生物质能发展重点之一。要求“2021年支持建设12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附表4),新增秸秆利用能力32.78万吨/年,到2023年,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

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分别分布在河北省保定2个、沧州2个、承德3个、衡水2个、唐山1个、邢台1个、张家口1个。

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部门分工明确

《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保障措施详实,责任落实到相关五个行业主管部门,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分工覆盖全面,有牵头推进、有补贴支持、有用地优先、有资金统筹、有技术推广、有税收优惠。

1.牵头推进
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指导各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补贴支持
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生物质发电、秸秆沤制沼气发电项目,落实每千瓦时0.75元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量实行全面收购;对秸秆切割、粉碎、成型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3.用地优先
自然资源部门: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将直接为农作物生产服务的秸秆处理场所(非盈利)纳入辅助设施农用地,由县级备案管理。

4.技术推广、统筹资金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技术推广,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给予支持,产业基金要更多投向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

5.税收优惠
税务部门:要支持利用秸秆生产纸浆、纤维板、秸秆炭等企业享受有关退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最后,方案还明确,河北省已经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等相关考核指标,对达不到各项工作任务进度要求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Copyright © 2000-2013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7906号-7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02号  站长统计
电话:17776254032    传真:0771-555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