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区及其周边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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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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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建设绿色铸造产业园,引导铸造产能向环境承载能力强的非重点区域转移。

  通知要求,严格把好铸造建设项目源头关口,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根据通知,重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包括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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