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8月23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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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务院:坚持稳健货币政策 注重精准施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确定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为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稳、企业兴,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二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三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医改要求,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除更多群众异地住院报销烦恼,会议确定,一是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二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年底前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家。三是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2、国务院:缩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周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会上强调,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但同时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

  在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稳、企业兴方面,会议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议要求,要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

  会议提出,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不过,在鼓励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同时,会议强调,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3、降电价再推第四批举措 降幅未达到10%电网需让利

  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特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目前8项降电价措施实施后,尚未达到降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地区,再部署3项措施,主要是电网环节让利。

  这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实施的第四批降价措施。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通过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降低区域电网和部分跨省跨区输电线路输配电价、取消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费等措施,降价430亿元左右,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3分。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印发《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决定将因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将通过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通知》提出,各地采取8项降价措施及挖掘本地降价潜力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未达到10%的,可将省级电网经营区内首个监管周期平均电量增速超过预测电量增速带来的降价空间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4、四部门联手打击虚开发票和骗取退税行为,严打假企业和假出口

  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22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和震慑,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税收法治全面加强、税收秩序有效规范、税收环境整体好转。但部分税收领域、个别重点地区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特别是“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假冒出口”骗取退税依然频发高发,严重损害税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严重危害税收秩序和国家经济,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打击整治。

  会议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旨在切实维护依法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根据部署,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对不创造任何实际价值只为骗取国家利益的专业犯罪个人或团伙,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靶向整治,让“假企业”和“假出口”无处藏身。同时,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增进便利,不给依法经营者带来些许紧张气氛,不给经济发展增添些许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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