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4月10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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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内已确定减税降费逾7000亿元

  4月9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在2017年降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四类政府性收费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6亿元,加上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措施后,预计全年合计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000亿元。再加上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的4000多亿元减税措施,今年已出台超过7000亿元的减税降费措施。

  程丽华透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部会同其他部门正抓紧制发操作文件,确保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清费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此外,还将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费权”管理。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减税降费规模将超1.1万亿元。

  “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出台减轻企业税负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两份文件,对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中的两项进行了细化明确。据胡根荣介绍,根据规定,此次降低税率的范围并不限于国务院提到的“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农产品”。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含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需要关注的是,5月1日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也将一并调整。

  2、三类降电价措施 将于4月和7月分批落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日前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将采取综合措施实现降价,主要为调整输配电价、落实清费政策和对冲降价等三类,将在4月和7月分批落地。

  作为涉及工商业用户的一项重要生产要素价格,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屡次提及电价,2016年提出“降低企业交易、物流、财务、用能等成本”,2017年明确“下调用电价格”。

  “2017年国务院确定的一万亿元降成本任务和目标中,电价方面,预计降价贡献是1000亿元。”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此前在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是通过“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即输配电价改革后降电价380亿元,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涉及金额350亿元,取消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涉及金额60亿元,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电价180亿元。

  3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部分省市电价工作座谈会,部署2018年降电价工作,明确降价水平、降价范围和工商同价等调价原则,要求各省于3月底前,将第一轮调价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3、央行:加强风控薄弱环节统计监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对于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为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关键信息基础。二是满足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对统计信息的迫切需要。三是支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对于金融业综合统计的目标和范围,该负责人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统一科学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并运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实现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有效支持我国货币政策决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该负责人指出,一是对象全,即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二是业务全,即覆盖金融交易的全部链条,对每一笔金融交易,向上关联到最终资金提供方,向下关联到最终资金使用方,同时密切关注金融新业态、新产品,并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即做到总量与结构分明、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4、银保监会挂牌后首个文件出台 剑指融资杠杆

  日前,刚刚揭牌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其首个文件——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

  前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产品经理罗祉琦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银保监会正式挂牌后的第一个红头文件,剑指融资杠杆。去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的一个核心点就是牌照,有牌照才能合规,没有牌照,终究不能经营。此次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规定是挂牌后的银保监会牵头多部委联合颁发的,贯彻了中央关于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持牌经营的要求,同时也间接确认了银保监会将成为融资担保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

  “整个文件对于融资担保业务牌照风险资本等监管,表明游击队即将接受正规军的训练和培养,很多没有达到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将面临没有牌照,不能继续经营的窘境。”罗祉琦认为。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银保监会正式挂牌后的首个文件,通知有四大亮点:一是新规主要对近年来担保公司违规担保、无照经营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明确要求融资担保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二是进一步明确了ABS、债券等担保业务的风险权重,而且这些权重有进一步收紧趋势;三是明确了担保业务杆杠率只能有10倍,强化了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四是对于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融资担保业务予以鼓励和支持,在风险权重和杆杠水平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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