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陆续向四川等八省份反馈督察问题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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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央环保督察组昨天(22日)起陆续向四川、山东八省区反馈督查问题。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八省区的4万多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总罚款超过5.47亿元。

  今年8月7日至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

  从督察情况看,一些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失,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问题较为普遍。浙江、山东、海南等沿海地区违法围海填海和违规养殖情况普遍,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突出。

  22日对四川省进行反馈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组长朱之鑫说,成都、德阳等城市去年空气质量就出现了明显下降,但燃煤小锅炉淘汰措施今年仍未完全落实。

  同时,长江四川段部分重要支流水质出现了持续恶化。金沙江、沱江、闽江、嘉陵江均有约三成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朱之鑫说,仅以沱江为例,流域内1928家规模化养殖场有近三分之一没有治污设施,其上游绵竹市对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堆场长期不整治,造成沱江支流石亭江总磷浓度长期超标。

  朱之鑫:沱江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率从2013年29.0%上升至2016年66.7%,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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