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现场督察阶段结束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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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期一个月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现场督察阶段日前结束,超过百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可能超过1亿元,党政部门也有超过2000人被问责。 

  7月中旬开始,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除了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梳理当地环保工作线索和漏洞、深入县市核实取证外,还开通了值班电话、邮箱等举报途径。

  有媒体评价说,无论是企业被责令整改和处罚,或是相关人员被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这次督查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表示:“要本着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查办群众举报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全部整改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牌督办,挂账督导,限时办结。”

  尤其是随着由“督企业、督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在本轮督察中受到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时间里,被督察的8省区已有党政部门的2000多人被问责,多数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比如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就因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不实被追责,县长被给予诫勉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责令公开道歉或免职处理。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杜俊峰表态说,将从加大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查处力度、及时开展后督察、启动对各盟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等三方面入手,巩固环境保护督查成果。“从今年起到2017年做到12个盟市全覆盖,进行督查一遍,督查的重点内容就是彻底解决中央督察组交办和转办的一些具体问题,把长效工作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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